“保荐+直投”之暴利链条
券商“保荐+直投”大赚42亿元尽管已经被管理层叫停,但“保荐+直投”模式仍然为券商赚得大量真金白银。
根据清科统计,券商直投项目自2009年底进入收获期, 截至2011年7月底共有36个券商直投项目获得IPO退出。而其中的“保荐+直投”模式项目高达34个,占比94.4%。34个项目账面投资回报为 42.54亿元,平均每个“保荐+直投”项目的账面投资回报为1.25亿元人民币,平均账面回报率高达4.90倍。 [详细]
刚处于萌芽阶段的“保荐+直投”,到底是否如外界质疑的“防火墙”形同虚设,是否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问题?
经过本报记者调查发现,一条“保荐+直投”的利益链条逐渐浮出水面。
有深圳创投人士向记者透露,投行手中的优质项目一般会优先推荐给自己的直投企业,而直投企业看中的项目,由于保荐人的关系,能在参股价格上得到企业的照顾:券商“保荐+直投”企业可以一个普遍低于市场整体的价格拿到这些项目,而同期非券商系创投企业很难以同样价格拿到。 [详细]
| 直投公司 | 所属券商 | 所属关系 |
| 兴烨创投 | 兴业证券 | 投资顾问合同关系 |
| 广发信德 | 广发证券 | 全资子公司 |
| 平安财智 | 平安证券 | 直投资子公司 |
| 国信弘盛 | 国信证券 | 全资子公司 |
| 金石投资 | 中信证券 | 直投子公司 |
| 海通开元 | 海通证券 | 直投子公司 |
| 华泰紫金 | 华泰证券 | 全资子公司 |
| 国元直投 | 国元证券 | 直投子公司 |
新规叫停“保荐+直投”
在各方对“保荐+直投”的质疑和“突击入股”的口诛笔伐下,7月8日,证监会发布了《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》(下称“《指引》”),明确规 定,“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、财务顾问、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,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,公司的直投子公司、直投基金、产业基金 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。”
新政出台,让多家券商直投措手不及,据了解,多家券商直投公司曾集体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,亦有个别券商直投公司就个案进行单独沟通。
沟通的动因是,在《指引》约束下,部分券商直投项目、特别是中小企业项目储备较多的券商直投公司,正在面临“放弃”部分项目的局面。 [详细]
新规停不住利益
保荐与承销分离宜早不宜迟根据我国的保荐制度,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均为同一家券商。目前,保荐承销业务已成为部分券商收入的重要支柱。证券承销不仅能给券商带来非常可观的 收益,即高额的承销费用,且承销的风险相对较低,这往往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带来较大的利益诱惑。在利益的驱动下,一些保荐机构努力促使拟上市公司成功 上市,尽力美化拟上市公司,导致公司质量良莠不齐。而保荐机构由于同时兼作主承销商,与拟上市企业属于同一利益集团,有时也就很难保证能公正地出具保荐意 见书。从券商的角度来看,将保荐与承销一同揽入怀中,获取不菲的回报,当然是乐而为之。但对于投资者而言,也许更愿意见到保荐与承销分离,企业上市多一层 监督,业绩少一点变脸。 [详细]
然而证监会所设的这道“防火墙”,却不被业内人士看好,认为这仅是一场文字游戏,被叫停的是“保荐+直投”的模式,而“直投+保荐”的方式却依然默许,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收益时间的长短,无法彻底杜绝此前广受诟病的利益输送问题。
但是,值得一提的是,在券商直投新规推出的同时,作为首家获得PE(私募股权基金)业务资质的券商试点——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已进入投资环节。
券商系PE基金试水,券商业的资管格局或将生变。 [详细]
券商保荐加直投模式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,在不成熟、内幕交易横行的市场,久为人诟病。
让人遗憾的是,保荐加直投新政存在巨大漏洞,暗度陈仓的办法陈出不穷。根据证监会发布的《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》,规定“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 构、财务顾问、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,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,公司的直投子公司、直投基金、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 市企业进行投资”。 [详细]
